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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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建设函〔2024〕43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坚持和完善工程建设监理制,水利部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人员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www.mwr.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

  1.电子邮件:jssjjc@mw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基本建设处(邮政编码100053),信封请注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3.联系电话:010-63202807。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1日

作者:    责编: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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