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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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建设函〔202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建设函〔2020〕648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3〕579号)要求,我部开展了2023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

  下一步,我部将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2023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结果

  (此页无正文)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1月5日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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