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部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字体:      】     打印     2023-01-1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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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简化、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我部起草了《水利部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www.mwr.gov.cn)进入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1.电子邮箱:zxzl@mw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告知承诺制意见反馈”字样。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 100053),信封请注明“告知承诺制意见反馈”字样。

  3.传真:010-63202571。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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