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集中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发布,第49号、50号修改)、《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赣水建管字〔2018〕8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集中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将江西省2021年第二批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集中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三年)公布如下。
一、批准以下单位取得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一)量测类
1.吉安正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 江西致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金属结构类
1.吉安正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江西省盛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3.南昌科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江西省水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三)岩土工程类
1.江西致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江西精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混凝土工程类
1.江西致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江西精纬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西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4日